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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回应回归省队^^^孙杨回应回归省队是哪一集

2024-09-04 7:02:14 足球心水 燕紫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孙杨回应回归省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孙杨回应回归省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孙杨,何以至此?

自己和家庭要付一半责任。

孙杨累计有2次有关兴奋剂违规违例,一次是2014年,全国游泳赛被抓到,当时没有重罚,以及说是为了治疗心脏病,那个药以前不是禁药,后面列为禁药很多人中招,这个是很多运动员惯用手法,后面就是暴力抗检,这个最开始国际泳联企图包庇,但是后面被西方捅出来了,就被抓住不放了,自己错误的预估形势要求重新听证。

打官司,第一次请的律师不行,他妈妈在法庭上哭哭啼啼,在法庭外各种嚣张和夸张的言论,让孙杨陷入舆论漩涡,不懂法,不懂的以法治法,让孙杨失去了翻身的机会。

孙杨自己也没有悔改之心,将奥运成就当成自己暴力抗检的免死金牌,企图利用舆论扳回局势,结果国内都失去了支持者,加上过往也有一些道德错误,除了他的铁杆粉丝,大部分人对这位曾经的冠军失去好感。

后面又企图拉刘翔出来类比,刘翔没吃兴奋剂,他只是两次奥运会退赛被人不解,现在舆论普遍认为需要像刘翔道歉,但是孙杨是等不到的,因为他确实违规。刘翔本人一直很谦逊,坚强,从来没有为自己辩解什么,孙杨一直在辩解,且一直强调自己的成就,不应该被如此对待。

孙杨之前取得的成就是伟大的,值得尊重的,但是孙杨违规抗检也是事实。

孙杨至此,本人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说是咎由自取也不过。体总也应负一部分管理责任,当发现孙杨有违规违纪之苗头应及时予以纠正而不是为了成绩为了金牌放任。比如,亚运乱穿衣,如体总及时给予纪律处分,也许孙杨不会在任性之路越走越远越离谱。应该承认,孙杨是一名优秀的游泳天才,其成绩足以享誉世界。一名难得的泳坛骄子,却倒在放纵自我,蔑视规则下,实属让人惋惜不已。遵守规则,敬畏规则,方能登高行远,否则,走得太远,登得太高都会摔下来。

从刘翔到孙杨再到射击运动员王璐瑶,他们不过是说话比较张扬,其实,他们只是借此给自己鼓劲分散压力。可以私下说,不能公开说,与队友与观众都应该保持距离。孙杨这件事,明显是非要搞倒他,连他在省队训练都要追拍出来,非要打死他。无非也就是名利引出来的。一个非常有天赋也刻苦的运动员想冒出头或者想延续自己的运动生涯,没有专门的团队保驾护航是不行的。也就是说,你获得名誉,但是,利益要均分给各方各面,而且,要懂规矩,知进退。这些,要很强的经纪公司帮他分担和规划和屏蔽干扰。我们国家的运动员的广告和各种商业活动室是属于国家队的,只要你被选进国家队,就必须先签这个协议,运动员只有国家队发给的奖金,因为我们是举国体制,是国家出钱训练了你,所以,只要你是一天国家队运动员,广告等各种收益都是国家队的,发给你奖金。所以,才有各种事故和骚操作发生,成名的运动员吃了那么多苦,哪个不想多挣钱,但是,聪明人就明白,国家给你好多,你就接着,孙杨确实厉害,可以自己接拍广告,国家队能同意,已经证明他实力超群。其实,他妈妈闭上嘴,他只管训练少说话,啥事都没有。功成身退,博士也毕业了的,去著名大学领导一个游泳学院,当教授当博导,随便你拍广告上节目,妥妥人生大赢家。孙杨和他妈妈却反起弄,其实,他们真的看不到身边的体育人有多难出头吗?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在陪跑,学习耽搁了,专业练不出来,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占,还要被孙杨这样的天之骄子碾压绞杀。唉,他们太不珍惜自己得到的名誉地位,人心险恶,江湖的水很深,有敬畏之心,知进退,才可以存活。

奥运冠军可以接商业广告吗?

不仅包括奥运冠军,有名气的运动员也是接广告、上综艺、上媒体平台做广告代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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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特别是明星运动员接广告、上综艺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一、 提高个人收入、改善个人生活状态。

我们通常很多网友都会好奇想问运动员们的年收入怎么样?我国运动员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国家补助、训练津贴、奖金和赞助商几个部分组成,运动员进入国家队之后就会有基本工资,我国大部分运动员的资本工资都在3000到5000左右。

大家众所周知,运动员在比赛时都会有赞助商,所以赞助商的代言费也是一笔收入,但赞助商代言费多少取决于赛事项目的商业化程度,如篮球、足球、排球的赞助代言费就远远高于田径、跳水、游泳的赞助代言费。 在我们国家经济条件有限的时候运动员保障比较差,尤其是知名度较低的运动员,如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抓举成绩打破世界纪录的邹春兰,她曾在1987年参加全国举重比赛得了挺举第一名、抓举的第二名的出色成绩。在1988年在总成绩、挺举、抓举上获得了3个第一名,但是在1993年因伤退役仅仅获得7万元补偿金,并且因为被教练忽悠服用违禁药品“营养液”终生不能生育,不过后来在政府相关机构的帮助下邹春兰与丈夫周绍成开了一家洗衣店,开始了新的生活。

如今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国大部分退役运动员(省队、国家队)都是体育局给吸收或者分流,出成绩的运动员分配的单位当然也就更好一些,比如国乒前世界冠军刘国梁、马琳退役后就留在了国乒担任教练。另外每月还有退休金,如工龄长、且拥有诸多荣誉的跳水皇后郭晶晶从国家跳水队退役后每月有五千多。

二、 为主管单位积累资金、做好后辈培养选拔。

如2011年5月,在下发的《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中则规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因此,在役运动员必须经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方可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在役运动员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及社会活动,必须征得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并由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在役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接受并进行分配。在孙杨的“被代言”风波中,尚修堂解释了赞助收入,他还表示,中心特别考虑了重点运动员的利益,“一般来说是中心分得1/3,参加广告和活动的运动员分得1/3,剩下的1/3作为大赛运动员奖励。而且如果成绩好,我们还会跟赞助商申请,给一些教练员、工作人员再分一些,要照顾到整体的利益。”

或许有人会质疑运动员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各种金牌获得了各种名誉成为运动明星,从而获得了广告代言的收入,为什么自己只能获得1/3的呢?其实这个不难理解,在我们中国,运动员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国家的栽培,没有国家传媒机器的聚焦(如世锦赛、奥运会等),奥运冠军也不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运动明星,其明星价值更无从谈起。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获得的1/3用于行业后辈培养及场馆运营。剩下的1/3作为大赛运动员奖励,通过行业的全国性大赛又能选拔出种子选手从而做到行业内后继有人。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个模式是相当的成功的,尤其是在乒乓球、游泳、跳水等领域中。

对于上述模式的反面教材首当其冲的当属昔日的“跳水王子”田亮了,田亮未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允许私自出席商业活动、接代言捞金、私自加盟英皇、印尼海啸时到灾区拍写真等各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骚操作对国家队团队内其他成员、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2005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以田亮参加过多商业活动,违反队规做广告代言等为由将其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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