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是英雄联盟比赛
这应该是晴天出道以来的最高光时刻了,此前他用瑟提也是打出过一些名场面。TES过去两年上单换来换去,结果今年似乎发现还是更年轻,而且本职就是上单的晴天值得再给一次机会。
本回主要讲了施恩得武松用力,打跑蒋门神,重新夺回来快活林。蒋门神背后有张团练撑腰,没有了快活林的外快,他俩又贿赂上张都监。由张都监出面,先把武松要进府里当心腹,然后趁武松懈怠时候诬陷武松为盗贼,把武松下到大牢。多亏施恩几次到牢里上下打点,改武松发配恩州。张都监蒋门神安排杀手在飞云浦动手,不料被武松反杀。
同情凶手是有人传播谣言,什么时薪19变9元,要闹肯定全厂闹怎么只一人?中介扣工资也不可能只扣一个人的,肯定一批人。动不动拿刀杀人,更显这个人本性凶残,工作上肯定有问题被开除的。同情他的人不断传播戾气,我们都是底层,戾气重每个人都不安全,不要觉得你不会成为戾气的受害者,生活中一点小事都有可能被戾气致命,谁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那两个劝架的人就是被戾气所伤。
因为人总会同情弱者。好多弱者被残害的新闻历历在目,一股愤懑之情无处发泄,突然看到这个新闻,首先是一个挑三个,弱对强。其次没有杀女人,不杀更弱的。再一问还是4000元工资被扣3600元,被克扣到只剩400元。还听说劝架的拉偏架,本来就都是欺负他的人。最后听说刀还是对面的,被反杀。对面随身带刀?什么性质的人呢?
这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底层打工者辛酸的讨薪之路,被羞辱甚至被暴力威胁后忍到极限愤而反杀的事件吗?如果以上道听途说都是属实的话,题主同情哪一边?
东莞命案,3600元引发3条命案,凶手会判死刑吗?
先看看案情。
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这起命案是这样发生的:
殷某某等八人通过劳务中介曾某某与某工厂签订合同,当时的约定是时薪15元/时,工钱一周一结。八个人签约后只干了三天,就被工厂解聘。几名工人找曾某结算工钱,曾某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几名打工者有找到工厂,但是工厂答复工钱已经与曾某某结清,并出示了相关凭据。
东莞命案
后来八名工友在工厂协助下见到了曾某某,但是曾某某要求会中介公司结算,工友们知道这不过是一种推脱,便坚决要求曾某某在工厂支付工钱。没想到中介曾某某是个老油条,带了两名打手和凶器,试图威胁一阵后让他们放弃索要工钱。 殷某某本来一肚子气,被曾某某威胁后,一气之下夺下刀子,将两个马仔和曾某某刺伤,最后的结果是三人都不治身亡。
至于本案当中,杀死三人的殷某某该当何罪,有罪还是无罪,关键是看证据。
第一种情况,正当防卫。
假如在索要工资的过程中,曾某某及其打手先动手伤害工友,并持刀威胁,然后殷某某夺刀将对方刺死,那么很显然殷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情况,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如果曾某某及其帮凶只是语言威胁没有动手,刀子只是待在身上没有使用,而殷某某夺刀将对方三人杀死,这种情况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一般应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曾某某及其马仔有严重过错,依法可减轻殷某某的处罚。
东莞命案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应当综合考虑案发的原因、被害人过错的程度或者责任的大小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被害人有严重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2)被害人有一般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小结:同情殷某某被黑心中介坑骗的遭遇,但是最后如何处理,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依法处理。
补充:本案三个核心问题,事情的主要过错方是谁,谁先动的手,刀子是谁的。如何处理,关键要看这三个问题的调查结论。
法院最终具体会怎么判目前还无法确定,不仅要看律师的水平,还要看收集到的证据,另外,社会舆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最终的量刑。
东莞命案发生后,新闻媒体报道了凶手冷血无情杀害三名中介,但是,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凶手的遭遇,甚至有不少人认为这三名黑中介是咎由自取,欺负老实人被杀完全是活该。与无差别杀人报复社会的案件不同,这次的杀人案没有牵连无辜,冤有头债有主,凶手只杀了三名黑中介,没有伤害无辜群众,在杀人后原地等待警察并且主动自首,认罪态度良好,这些都有利于减轻判罚。
目前各大媒体掌握的消息主要是凶手殷某某打工期间被三名黑中介合伙坑骗了近4000元的工资,讨要多次无果,还被黑中介曾某某等多人语言侮辱,进而到工厂门口讨厌说法,殷某某与黑中介曾某某本来就矛盾很大,在工厂门口就吵起来了,曾某某电话叫来了另两名黑中介魏某某和张某,打算以多欺少。据说就连刀也并不是殷某某带去的,而是黑中介曾某某用来吓唬殷某某的,再加上又有另外两名黑中介拉偏架,殷某某不想吃亏的话只能开始反杀了,三名黑中介死得一点不冤,虽然不是像昆山龙哥那样嚣张跋扈的黑社会,但也不是什么善茬,所以事件发生后,无数人替凶手殷某某发声和站队。
我认为,如果能证明作案刀具是黑中介的,而不是凶手殷某某的,并且三名黑中介存在以多欺少的霸凌行为的话,案件或许会有重大转机,凶手殷某某的最终定罪也就不会是死刑。
许褚,李典,乐进三人围殴赵云,能杀了赵云吗?而且还是鼎峰期赵云?穰山之战,许褚加李典加于禁倒是围殴过赵云,还是刘备军队大败之时,但是刘备跑了,赵云随后也全身而退了,关键这还不是赵云的鼎峰期,所以,曹魏三将围攻赵云,结果如何,还是得要分析下的。
首先分析下曹魏三将的能力,先是许褚,他是曹营里武艺最强的高手,也是典韦牺牲后,曹营里唯一的超一流高手,而且和五虎之四,吕布这样的顶级高手都打过,虽然大部分吃亏,不过也都算全身而退了;其中在穰山之战,许褚单挑赵云三十回合平手;其次是乐进,曹操的元老大将之一,其战绩有:参与六将击败吕布之战;一箭射死成廉;和臧霸大战了三十回合平手;濡须之战,和凌统交手五十回合平手;所以,乐进应该具有一流的实力,不过武艺也很有限,因为和凌统一战看似打平,实则下风,因为曹休偷袭射凌统;所以,许褚是超一流武将,大约在这个层级的末尾,乐进是一流左右的武将;如果单挑的话,许褚,乐进都非赵云对手,其中许褚甚至在长坂坡没有出战赵云;
再说李典,他的战绩比较少:参与了六将围攻吕布;突入阵中生擒黄巾军首领黄邵;以及和赵云打了大约十回合,料之不敌等等;李典虽然和乐进都是曹操的元老大将,但是乐进应该略高李典,因为在濮阳之战中,典韦找不到曹操,于是让李典出去求援,自己和乐进返回濮阳城里找曹操。因此,起码在典韦心里,乐进高于李典,所以李典大约在弱一流到一流之间;那么,李典又为何能和赵云打十回合呢?这里赵云放水了,新野之战,当时单福用计要败曹仁,偷袭樊城。所以,赵云一开始不能杀了李典,吓走曹仁,否则就失去偷袭樊城的时机。因此,李典知道赵云留手,苦苦劝告曹仁回樊城,还差点被斩首。
最后说赵云,穰山之战时,赵云虽然处于上升期,但是并非怕了许褚,李典,于禁这个阵容而退走,关键是刘备先走了,赵云无心恋战而已。在这之后,赵云可是奋战了一天一夜,又突袭杀了高览,还三十回合败张郃,表现出了巨大的耐力和战斗力;长坂坡之战,赵云带着阿斗,连杀曹魏五十多员将领,这里虽然有曹操下令不放箭的因素,有青釭剑的助力,有阿斗虹光的护佑,但是这战绩也够强大,所以这是赵云的成熟期;到了汉水之战,赵云解救黄忠,徐晃和张郃竟然不敢交手,当然有朋友说这是因为赵云加黄忠的威力。个人认为不然,因为其时黄忠奋战多时早已疲惫,否则早杀出重围了;更何况,这是小说中唯一一段对出神入化枪法的描述;
所以,许褚加乐进,李典的阵容和许褚加李典,于禁的阵容也好不了多少,不难看出无论对上赵云的哪个时期,都是占不到便宜的。而且赵云还有三大优势,第一,天下无双的突袭能力;第二,射中东吴船绳的难度,足以和辕门射戟,黄忠射盔缨,鼎足而三;第三,赵云有面对围殴的战斗技巧,比如说长坂坡疲惫赵云面对钟绅,钟缙兄弟;老年赵云面对韩氏五年等等;所以,一旦许褚加李典,乐进围殴,并死战不退,赵云可能先突杀李典或者乐进,再用青釭剑削掉或者箭射另一人,剩下的许褚,四十回合内赵云便会取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持刀伤人被三人反杀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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